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安排,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,加强自主创新,集中力量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、共性科学技术问题,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。为做好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.在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、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,不接受个人申请;
2.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,有2项以上(含2项)到期无故未进行验收或鉴定的,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;
3.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,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市级各类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,项目组主要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;
4.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,鼓励和支持政府拨款、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、多层次筹集经费;
5.项目研究内容应属泉州市“十一五”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范围,重点关注装备制造业和通信技术产业,以及闽台交流合作项目;
二、申报方式
1.申报程序: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企事业单位常年申报、主管单位集中推荐的方式,即:一是申报单位随时可登录泉州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(http://www.qzkj.net/),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;二是主管单位在网上对有关申报材料的进行审查,于3月下旬和7月下旬集中向市科技局推荐上报;三是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、受理;四是通过审核受理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的《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》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,逐级签章后报送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。
2.未注册的申报单位,应先上网注册单位信息,待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审核通过后,注册专家信息,再填报申报材料。已注册的申报单位填报项目信息之前先上网补充完整单位信息。单位信息不完整的、弄虚作假的,该单位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。
3.集中推荐、受理时间:上半年网上推荐时间为3月20-25日,下半年为7月20-25日;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分别于4月5日和8月5日前完成审核受理;纸质材料分别于4月10日和8月10日前报送。
三、其它注意事项:①每个县(市、区)推荐的项目数各不超50项,其中上半年30项,下半年20项;②市直单位、省属在泉单位(含国家部属)请尽量于上半年推荐申报,推荐项目数不限;③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参照往年的要求组织申报。
四、联系电话:泉州市万通知识产权咨询部 28069768/139604932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