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,参考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要求,以各各县科技信息网通知为准。
泉州市各县科技计划项目的安排,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,加强自主创新,集中力量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、共性科学技术问题,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。为做好各县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申报要求:
1.在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、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,不接受个人申请;
2.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,有2项以上(含2项)到期无故未进行验收或鉴定的,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;
3.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,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市级各类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,项目组主要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;
4.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,鼓励和支持政府拨款、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、多层次筹集经费;
5.项目研究内容应属泉州市“十一五”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范围,重点关注装备制造业和通信技术产业,以及闽台交流合作项目;
申报咨询处:泉州万通知识产权 沈先生 28069768/139604932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