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名单,厦门市位列榜首。这是厦门市继2010年2月被评为“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”后获得的又一殊荣,也是对厦门市知识产权工作业绩的高度肯定。
近年来,厦门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牢牢抓住海西建设、厦门综合配套改革和跨岛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,紧紧围绕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,实现“创新厦门”的目标,按照 “巩固创建成果,加大工作力度,完善政策制度,加强统筹协调,突出两岸合作,推进创新发展”的方针,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,扎实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各项工作,知识产权事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,有效地提升了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能力。
“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”评选始于2012年,旨在通过示范城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发挥区域性引领带动作用,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,探索知识产权支撑城市创新发展的有效路径,为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、深化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积累宝贵经验。厦门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,既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”的重要举措,又将极大地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和创新型产业集群相结合,构建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创造、转化、维权、管理、服务和人才培养体系,为厦门在国内、国际竞争中塑造厦门品牌,提高核心竞争力,建设“美丽厦门”提供有力支撑。